CITRIX® 许可协议
本法律协议(下称“本协议”)系您,即许可用户,与 Citrix Systems, Inc.、Citrix Systems International GmbH 或 Citrix Systems Asia Pacific Pty Ltd. 之间签订的协议。您取得本产品或功能版本(以下合 称为“协议产品”)或者技术支持(下称“支持”)的地点决定本协议的提供方实体(适用实体下 称“CITRIX”)。Citrix Systems, Inc. 是位于美国特拉华州的一家公司,负责本协议产品在美洲和 日本的许可业务,并为美洲地区的用户提供支持。Citrix Systems International GmbH 是一家由 Citrix Systems, Inc. 全资拥有的瑞士公司,负责本协议产品在欧洲、中东和非洲地区的许可和支持业务, 同时还负责其在亚洲和太平洋地区(日本除外)的许可业务。Citrix Systems Asia Pacific Pty Ltd. 负 责在亚洲和太平洋地区(日本除外)提供支持。Citrix Systems Japan KK 负责在日本提供支持。一旦 安装和/或使用本协议产品,即表明您同意遵守本协议之条款。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之条款,请不要 安装和/或使用本协议产品。
1. 许可的授予。本协议产品是 Citrix 的专有软件程序,按下述规定以对象代码形式分发。本 协议产品采用 CPU 插槽模式的许可方式。本协议产品由许可激活,这些许可允许按许可模 式(下称“许可”)规定的增量方式使用软件。
在 CPU 插槽模式下,“CPU 插槽”是指运行本协议产品的服务器上的独立 CPU 插槽, 而不论该插槽中是否插有 CPU。
其他 CITRIX 产品或本协议产品的其他版本对应的许可不得用于增加本协议产品获准使用 的数目。对于本协议产品来说,许可针对的版本是特定的。它们的版本必须等于或高于所访 问协议产品的版本。CITRIX 授予您对协议产品和随附文档(以下合称“协议软件”)的下 列全球性、非独占性的权利:
a. 许可。可以在 CPU 插槽总数不超过所购买的许可数的若干台服务器(下称“生产服务器”) 上安装协议软件。此外,还可以根据需要在管理服务器上安装协议软件的管理部分,以向在 生产服务器上运行的协议软件提供支持。可以使用协议软件向内部用户或第三方提供云服 务。在生产环境和灾难恢复环境中安装的每个许可任何时间都只能在其中一种环境中使用, 但对灾难恢复环境进行常规测试情况下同时使用不受此约束。您只有权自定义协议软件的 Web 用户界面。
b. 永久许可。如果协议软件是“永久许可协议软件”,则该协议软件的许可具有永久性。
c. 年度协议产品。如果协议软件是“年度许可协议软件”,则您的许可期限为一 (1) 年。要 延长年度许可的期限,您必须在当前的许可到期之前购买并安装新许可。请注意,如果未购 买并安装新许可,则年度许可协议软件将在当前的许可到期时失效。年度许可协议软件本身 将在当前的许可到期时失效。
d. 合作伙伴演示。如果本协议软件标记为“合作伙伴演示”,则无论本协议中是否另有相反条 款,您的许可仅在您目前为 CITRIX 授权分销商或经销商的情况下才允许您使用,并且只 能用于进行演示、测试或评估以向您的客户提供支持之目的。合作伙伴演示协议软件不得用 于客户培训。请注意,合作伙伴演示协议软件于协议软件包装上注明之“到期日期”之日失 效。
e. 评估。如果本协议软件标记为“评估”,则无论本协议中是否另有相反条款,您的许可仅允 许您出于内部演示、测试或评估之目的而使用。请注意,评估协议软件于协议软件包装上注 明之“到期日期”之日失效。
f. 归档副本。您可以仅出于备份目的制作一 (1) 份协议软件的机读型副本,前提是必须同时 在副本中复制所有专有权声明。
2. 维护服务。您必须购买维护服务才能获取永久许可协议软件或年度许可协议软件的新许可。首 次购买的维护服务将于许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您之日起生效。维护期限为一 (1) 年(下称“维 护期”),具体取决于您购买的年度续订。在首次购买或续订的维护期内,CITRIX 将提供支持 和更新。就本协议而言,“更新”是指 Citrix 不定期推出的同一协议软件的一个通用版本。应 将这些更新视为协议软件,受本协议条款制约,除非它们在适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不适用协 议软件的有限保证。可以根据 www.citrix.com 上发布的 Citrix 协议产品支持生命周期策略为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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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软件购买维护服务,直至不再提供为止。您特此确认,CITRIX 可以开发和营销新的或者不同 的计算机程序或本协议软件的其他版本,而这些程序或版本可能会使用本协议软件的某些部分 并执行本协议软件所提供之全部或部分功能。对于此类新的或不同的计算机程序或版本,本协 议中没有任何规定赋予您任何权利。您也确认,根据本协议,CITRIX 没有义务向公众提供任何 更新版本。所有更新都将通过电子方式交付。支持内容包括不限次数的突发事件支持,指定联 系人不限次数拨打支持电话,以及在全球范围内全天候提供所需的支持服务。此外,您还可以 购买技术关系管理范围和咨询服务作为支持的一部分。您购买的产品决定您享有的权利。“事 件”是指单个支持问题以及解决该问题需投入的合理工作量。一起事件可能需要经过多次电话 联系和线下调查才能最终解决。事件的严重程度决定着对协议软件的响应级别。未使用的权利 会在每个年度有效期结束时失效。可以根据 www.citrix.com 上发布的 CITRIX 协议产品支持生 命周期策略为协议软件购买支持服务,直至不再提供为止。CITRIX 将通过远程方式为您提供支 持。若双方商定进行现场支持,您应依照贵方的差旅政策支付合理的差旅费和住宿费。为确保 CITRIX 的工作成效,您需要承担以下责任:(i) 指派一名客户支持经理(下称“CSM”)作为 主要管理联系人;(ii) 您同意承担合理的问题确定工作以及执行由 CITRIX 建议之合理的问题 解决工作;(iii) 您负责实施必要的规程来保障协议软件和数据的完整性与安全性,防止未经授 权的访问,并负责重建因灾难性故障而丢失或变更的文件;(iv) 您负责采购、安装和维护贵方 现场的所有设备、电话线、通信接口和其他硬件,根据操作本协议软件的需要为 CITRIX 提供 贵方设施的接触/到访权限,并允许 CITRIX 依照本协议完成所需的服务;(v) 您需要及时为本 协议软件实施所有当前可用且适用的修补程序、修补程序汇总包以及 Service Pack 或其等效产 品。对于以下原因引起的问题,CITRIX 不会提供任何相关支持:(i) 您或任何第三方对本协议 软件、操作系统或环境执行的变更或增添给本协议软件造成负面影响;(ii) Citrix 对本协议软件 执行的变更或增添并未消除错误或缺陷;(iii) 未在 CITRIX 发布的协议产品文档中定义或未在 本协议产品中包含的任何功能;(iii) 在协议软件文档中未定义的处理器和外围设备上使用本协 议软件;(iv) 本协议软件的生命周期已结束;以及 (v) 任何一方所提供的咨询建议。“错误” 是指协议软件中存在的故障,可导致无法实现协议软件文档中所定义的功能。“缺陷”是指协 议软件中存在的故障,可导致无法满足协议软件文档中指明的规格。如果 CITRIX 通过正常的 支持方法无法为您的关键性问题提供满意的解决办法,CITRIX 可能会要求其产品开发团队开发 专用的修补程序。专用修补程序专门用于解决您的特定情况,未经 CITRIX 书面同意,您不得 在组织外部分发该修补程序。CITRIX 对所有专用修补程序保留所有既得权利、所有权和收益权。 根据本协议之条款,任何修补程序或专用修补程序均不属于本协议软件,在适用法律所允许的 范围内不享受适用于本协议软件的有限保证或侵权补偿。对于咨询服务,在评估实施过程中制 作、构想、创建、发现、发明或付诸实践的所有报告、原作品和这类原作品的衍生作品,以及 安装脚本和其他可交付物和研发成果中的所有知识产权是并且将一直是 CITRIX 的独有和绝对 财产,仅向您授予全球非独占性许可供内部使用。
3. 有关其他权利、限制和义务的规定。不得转让、出借、分时使用或租赁本协议软件,也不得授 予对本协议软件的权利,适用法律明确禁止上述限制的情况除外。如果您通过购买本协议软件 的许可来取代其他 CITRIX 协议软件的其他 CITRIX 许可,而且这种取代是交易的一个条件, 则表示您同意在安装新的许可和本协议软件之后,销毁那些其他 CITRIX 许可并且不保留任何 副本。您应向经销商提供被取代许可及相应替代许可的序列号,如果 CITRIX 要求您提供这些 序列号来进行许可跟踪,您也应将序列号直接提供给 CITRIX。不得修改、翻译、反向工程、反 编译、反汇编、复制本协议软件或者基于本协议软件制作衍生产品,本协议特别许可或者适用 法律明确禁止上述限制的情况除外。您不得删除任何本协议软件上的任何专有权声明、标签或 标记。在适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您同意 CITRIX 在事先书面通知的情况下,在正常营业时 间内审核您对本协议条款的遵守情况。 虽有前述规定,但对于本协议软件中包含的或随本协议 软件提供的任何免费开放源代码、文档和材料,本协议不阻止或限制您根据此类源代码、文档 和材料的适用免费或开放源许可行使附加的或各种不同的权利。
CITRIX 或其供应商保留本协议软件中所有未明确授予的权利。
您特此同意,如有任何适用的强制性法律(例如,实施欧盟关于计算机程序法律保护的第 91/250 号指令的国家法律)赋予您无需 CITRIX 同意即可实施任何前述活动来取得协议软件某些信息 的权利,那么在这些适用法律的范围内,您在行使任何此类权利之前,应先以书面方式向 CITRI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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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取这些信息,并详细说明您需要这些信息的理由。仅在 CITRIX 自行决定全部或部分拒绝您 的请求后,您方可行使您的法定权利。
4. 侵权补偿。对于基于声称有关协议软件(开放源代码软件除外)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专利或 著作权而对您提起的任何索赔、诉讼或法律程序(下称“侵权索赔”),CITRIX 将向您进行补 偿和为您辩护,或按其选择进行和解,但条件是您应及时书面通知 CITRIX 您获告知或您发现 的侵权索赔,以使 CITRIX 不受该等通知的任何延迟的不利影响。就本第 4 条而言,“开放源 代码软件”是指 Citrix 依据开放源代码许可模式(例如 GNU 通用公共许可、BSD 或与开放 源代码促进会批准的许可类似的许可)分发的软件。CITRIX 对任何侵权索赔的辩护或和解将享 有单独的控制权,而您将就侵权索赔的辩护提供合理协助。获知侵权索赔后,或如 CITRIX 相 信可能发生索赔,CITRIX 可单独承担费用并自行选择:(i) 为您取得继续使用被诉侵权之协议 软件的权利;(ii) 更换或修改协议软件使其不再侵权;或 (iii) 接受协议软件的退货并给予您适 当退款。对于基于如下情况的任何侵权索赔或侵权主张,CITRIX 不承担任何义务:(i) 您收到 鉴于侵权索赔而必须停止使用协议软件的通知后仍继续使用该产品;(ii) 您本人或您指示他人对 协议软件做出任何修改;或 (iii) 您将协议软件与其他程序、数据、硬件或其他材料结合使用, 而如果单独使用协议软件则能避免该侵权索赔。上述内容阐明了您就任何侵权索赔诉讼所能获 得的全部补救措施。
5. 有限保证和免责声明。CITRIX 保证自向您交付协议软件之日起九十 (90) 天内,协议软件的性 能与 CITRIX 发行的随附于本协议产品的协议产品文档基本一致。根据本保证条款,CITRIX 及 其供应商的全部责任以及您能获得的唯一补救措施(以您将协议软件退还给 CITRIX 或一家授 权经销商为条件)为,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由 CITRIX 自行选择更换介质和/或协议软件, 或者退还价款并终止本协议。此有限保证不涵盖您对协议软件所做的任何修改或相关问题。 CITRIX 将以兼具专业性和技巧性的方式提供您所请求的支持,但是 CITRIX 不保证您提出的 每个问题或疑问都能得到解决或在一定时间内得到解决。根据本保证条款,对于支持,CITRIX 及 其供应商的全部责任以及您能获得的唯一补救措施是重新提供支持。 在适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除上文针对协议软件的有限保证外,CITRIX 及其供应商不提供任 何明示、默示、法定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保证或条件,您也不享受此类保证或条件,且 CITRIX 及 其供应商明确拒绝对协议软件、更新、专享升级服务和支持就其质量、可用性、可靠性、安全 性、无病毒、无缺陷或无错误等任何条件作出保证,也不提供任何默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 任何对所有权、安静受益权、安静拥有权、适销性、非侵权性或特定用途适用性的保证。有些 设备一旦发生故障可能会直接导致死亡、人身伤害或严重的物理或环境损害,本协议软件并非 设计、制造或意图要与此类设备一起使用或发行。对于为实现预期目的而对软件和硬件进行的 选择,以及软件和硬件的安装、使用及其结果,您应自行承担责任。
6. 专有权利。本协议并未向您转让对协议软件的所有权。CITRIX 和/或其许可方拥有并保留本协 议软件(包括所有改编本、修改版、翻译版、衍生产品或副本)的所有知识产权和所有权。您 仅获得使用协议软件的有限许可。
7. 出口限制。您同意在无适当政府许可的情况下不会以任何方式出口、转口或进口协议软件。您 理解,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向美国禁运的任何国家/地区、美国规定禁止的个人或实体、或者 美国特别指定的国民出口本协议软件。
8. 责任限制。在适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您同意 CITRIX 及其关联公司、供应商或授权分销商 不就任何数据或隐私损失、收入损失、机会或利润损失、修复费用、由于您使用本协议软件或 支持导致的损失或由于您使用第三方软件或硬件而造成的损害负责,亦不就由于本协议或使用 协议软件或支持、参考材料、随附文档或您出口、转口或进口协议软件而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 任何其他特别、偶发、继发或间接损害负责,而不论这些损失是如何发生的,其归责理论为何。 即使 Citrix、其附属机构、供应商或授权分销商已被告知上述损害的可能性,本限制仍然适用。 在适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在任何情况下,Citrix、其附属机构、供应商或授权分销商的责任 均不超过您为所争论之协议软件、订购(包括附带支持的订购)或支持所支付的金额。您特此 确认,许可或支持费用已反映这一风险分配。某些司法管辖区不允许限制或排除对偶发或继发 损害的责任,因此上述限制或排除可能不适用于您。就本协议而言,术语“CITRIX 附属机构” 是指百分之五十 (50%) 或以上的表决权直接或间接归 Citrix Systems, Inc. 所有的任何法律实 体。附属机构、供应商以及授权分销商被视为本协议的第三方受益人。
6. 终止。本协议持续有效直至终止。您可以随时终止本协议,只需从计算机中删除协议软件,销 毁所有副本,同时向 CITRIX 发出书面通知,并说明被终止许可的序列号。如您违反本协议, CITRIX 可随时终止本协议。未经授权复制协议软件或随附文档,或在其他方面未遵守本协议的 许可授权,都将导致本协议自动终止,并使 CITRIX 有权获得所有其他法律救济。您同意并确 认,如果您实质性地违反本协议,会给 CITRIX 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不仅限经济损失);您 还同意并确认,在适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CITRIX 有权取得禁令救济或衡平法救济,而无需 缴纳保证金。本协议一旦终止,其中所授予的许可也将终止,您必须立即销毁协议软件和随附 文档以及所有备份副本。
7. 美国政府最终用户。如果您是美国政府机构,根据《联邦采购条例》第 12.212 条(48 CFR 12.212, 1995 年 10 月)和《国防联邦采购条例补充规定》第 227.7202-1 和 227.7202-3 条(48 CFR 227.7202-1、227.7202-3,1995 年 6 月)之规定,您特此确认,协议软件构成“商业计算机软 件”,美国政府或其任何机构对协议软件的使用、复制和披露,受本标准商业许可协议所载之 所有条款、条件、制约及限制的约束。如因任何原因,第 12.212、227.7202-1 和 227.7202-3 条 之规定被视为不适用,您特此确认,政府对协议软件的使用、复制或披露权利为 48 CFR 第 52.227-19(c)(1) 和 (2) 条(1987 年 6 月)或 DFARS 第 252.227-7014(a)(14) 条(1995 年 6 月)中所定义的“限制性权利”(如果适用)。制造商为 Citrix Systems, Inc., 851 West Cypress Creek Road, Fort Lauderdale, Florida, 33309。
8. 授权分销商和经销商。CITRIX 的授权分销商和经销商无权对本协议做出任何修改,或者做出任 何对 CITRIX 有约束力的附加陈述、承诺或保证。
9. 法律与管辖地选择。如果提供方为 Citrix Systems, Inc.,则本协议受美国佛罗里达州法律管辖, 不援用法律冲突原则,并排除《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如因本协议引发任何 争议,您同意位于佛罗里达州布罗沃德郡境内的州法院和联邦法院拥有排他性的个人司法管辖 权,是此类争议的唯一管辖地。如果提供方为 Citrix Systems International GmbH,则本协议受瑞 士法律管辖,不援用法律冲突原则,并排除《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如因本 协议引发任何争议,您同意位于苏黎世省的管辖法院拥有排他的个人司法管辖权,是此类争议 的唯一管辖地。如果提供方为 Citrix Systems Asia Pacific Pty Ltd,则本协议受澳大利亚新南威尔 士州法律的管辖,并排除《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如因本协议引发任何争议, 您同意位于新南威尔士州的管辖法院拥有排他性的个人司法管辖权,是此类争议的唯一管辖地。 如本协议的任何规定在适用法律下无效或不能执行,则该规定在该范围内应视为予以省略,其 余规定将继续具有完全的效力。在将某一规定视为予以省略的情况下,双方同意按照与本协议 初衷相一致的方式遵守本协议的其余条款。
10. 如何与 CITRIX 联系。如您对本协议有任何疑问,或因任何原因需联络 CITRIX,请致函 CITRIX,地址如下:Citrix Systems, Inc., Customer Service, 851 West Cypress Creek Road, Ft. Lauderdale, Florida 33309;Citrix Systems International GmbH, Rheinweg 9, CH-8200 Schaffhausen, Switzerland;或者 Citrix Systems Asia Pacific Pty Ltd., Level 3, 1 Julius Ave., Riverside Corporate Park, North Ryde NSW 2113, Sydney, Australia。
11. 商标。Citrix 是 Citrix Systems, Inc. 在美国和其他国家/地区的商标和/或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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